Sunday, September 28, 2008

每月租金哪去了?

馬華在蕉賴一代非佔用5塊政府土地,並在這些土地上興建5座非法建筑物,其中的4塊土地是市議會保留地,一塊是停車場保留地。陳漢國指出,馬華已作出違反人民利益的事,因為其中的4座建筑物是利用人民代議士的撥款,即是用人民的錢來建造的,馬華更利用建筑物來出租謀取利益。

“以蕉賴11哩的會所為例,馬華每個月的租金收入是4000至5000令吉,我們要他們交待,過去12年共50萬令吉的收入到底去了哪里?這筆收入有沒有納稅?”他指出,雖然市議會已致函多次要求他們交出這些非法建筑物的,但馬華至今仍然不肯交出鑰匙。

他形容馬華的行為是知法犯法,並吁請馬華雪州主席拿督翁詩杰盡早解決此事,以向人民作出交代。他揚言,若任何人發現民聯政府有非法建筑物,可以向政府舉報,他們將會采取行動,把建筑物給拆除。